“保证新移民女性获得韩国国籍!”
妇女和人权团体的30多名成员14日上午在首尔武桥洞国家人权委员会前召开记者会称,《国籍法》导致嫁到韩国的新移民女性更难获得韩国国籍,应重新修订。
她们提出异议的是法务部本月4日修订的《国籍法》施行条例。据修订的《国籍法》规定,自2009年1月起申请入籍的外国人必须通过笔试或接受200小时以上的韩语及理解韩国社会等教育(社会综合计划),才能获得韩国国籍。
截至目前,嫁到韩国并申请入籍的新移民女性平均在提交入籍申请1~2年后获得韩国国籍,如果有小孩,只需1年,没有小孩需等2年才能自动获得韩国国籍。
2005年至2007年,申请入籍的新移民女性分别达到7826人丶12581人和13908人。随着《国籍法》的修订,原本提交入籍申请1~2年后就能获得韩国国籍的她们,今后就不能那么容易获得韩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