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统计厅表示,显示贫富差距的指标之一“相对贫困率”在2006年达到14.6%,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经合组织)的30个成员国中排在第8位。相对贫困率是指收入不到平均收入一半的人在总人口中所占据的比率,该比率越高意味着贫富差距越大。
经合组织30个成员国的平均相对贫困率为10.8%,韩国列墨西哥(18.4%)丶土耳其丶美国丶日本丶意大利丶爱尔兰丶波兰之后,排在第8位。瑞典(5.3%)是相对贫困率最低的国家。
统计厅当天还发表了《第一季度家庭收支动向》,报告指出,收入处于上游20%的家庭的月均收入(731.2万韩元)是下游20%(86.9万韩元)的8.41倍,创下了自2003年开始进行相关统计以来的最大差距。
体现物价上涨率的全国家庭实际收入增加率仅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2%。与去年同期的增加率(4.0%)相比大幅下降。相反,物价上涨导致生活成本急升,燃料费丶电费丶光热丶水费支出与去年同比增长了14.6%,食品材料费(4.6%)和所得税丶财产税等支出(13.1%)大幅增长。
统计厅分析说,实际收入增加速度放慢,而光热丶水费和食品材料费等生活成本压力增大,因此导致平民层家庭负担增大。全体家庭的月均余额为53.8万韩元,比去年同期的54.7万韩元减少了1.6%。